正义网记者7月31日从最高人民检察院获悉东程配资,近日,贵州省黔南州人大常委会原党组成员、副主任,惠水县委原书记郑绍峰(副厅级)涉嫌受贿罪一案,由贵州省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经贵州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贵阳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郑绍峰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贵阳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郑绍峰利用担任贵州省龙里县水场乡党委书记、招商引资局局长、发展和改革局局长,贵州省贵龙城市经济带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副董事长,黔南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福泉市常务副市长,黔南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惠水县委书记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郑绍峰 资料图
公开简历显示,郑绍峰生于1970年3月,贵州兴义人,1991年8月参加工作,1996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大学文化,农学学士。郑绍峰曾任黔南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分管常务工作,正处级),黔南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书记、主任东程配资,黔南州发展和改革局党组书记、局长等职。2021年,郑绍峰任惠水县委书记,2024年2月当选黔南州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2024年11月15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发布消息,郑绍峰涉嫌严重违纪违法被查。
2024年12月31日,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定,罢免郑绍峰的黔南州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
授意拆借挪用“校园餐”资金
2025年1月18日东程配资,由贵州省纪委监委与贵州广播电视台联合摄制的反腐专题片《纵深推进—贵州正风肃纪反腐》第三集《守护民生福祉》在贵州卫视播出。专题片披露了郑绍峰在任上拆借挪用“校园餐”资金的内幕。
专题片披露,2024年7月,贵州省纪委监委主要负责同志深入贵州省黔南州惠水县调研,发现该县在学生“口中食”上动脑筋,专门成立一家平台公司“管理”供餐民营企业。名为管理,实际上不仅不管,反而多次拆借挪用校园餐项目专项资金,先后共计挪用1400余万元,导致校园餐正常的供应链条受到无端破坏。对此反常现象,贵州省纪委监委不仅查实纠治了这一问题,还顺藤摸瓜挖出时任贵州省黔南州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惠水县委书记郑绍峰的严重违纪违法问题。
2025年7月15日,贵州省纪委监委网站发布《贵州省监察委员会关于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工作情况的报告》。报告提到强力整治中小学“校园餐”突出问题,坚决守护好校园食品和膳食经费安全,全省共查处插手项目谋私贪腐、责任空转引发食品安全风险、截留挪用膳食经费等问题1578个,处分1379人。报告点名提到了惠水县委原书记郑绍峰授意拆借挪用“校园餐”资金等典型案件。
违规放贷获利、赌博
大搞权钱交易
2025年5月14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发布消息,郑绍峰被“双开”。
通报称,郑绍峰丧失理想信念,背离初心使命,处心积虑对抗组织审查;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违规借用管理服务对象车辆,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旅游安排,无偿接受生活服务,将应由本人、亲属支付的费用安排他人支付,违规接待;违背组织原则,违规为他人谋取人事利益;廉洁底线失守,违规为亲属谋取私利,违规放贷获利,违规从事营利活动;不正确履行职责,造成不良影响;赌博。将公权力当作攫取私利的工具,大搞权钱交易,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工程项目承接、款项拨付等方面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郑绍峰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东程配资,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贵州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贵州省委批准,决定给予郑绍峰开除党籍处分;由贵州省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终止其贵州省第十三次党代会代表、黔南州第十二次党代会代表、惠水县第十四次党代会代表资格;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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